来源:人民政协报 2014-05-13
国有企业在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有什么担心?民营企业有什么顾虑?可能很多,但是否控股进而拥有话语权肯定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点。
全国政协“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特邀常委视察团在上海视察4天时间的每一场座谈会中,这都是必涉话题:“如果不相对控股或绝对控股的话,民营企业如何有积极性?”,“要看双方到底有没有合作的诚意,双方的经营理念,双方的企业文化有没有相融的可能,如果合作的文化理念完全不同,那就不要去,控股也不一定搞得好。”这样不同的观点不时出现。越辩越明,到最后大家基本形成共识:无论是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还是混合所有制企业都是企业,都应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按照现代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让市场来决定。
问题导向是这次视察团在视察座谈过程中始终坚持的原则,发现问题,提出问题,探讨问题,总结出经验和结论,好多看似难解的困扰,在一次次交流中逐步厘清。
真正的混合所有制是什么?几天来很多企业负责人和视察团成员都提出了这个问题,李毅中常委的观点得到了大家的认同:应该是股份制的一种形式,必须具备的条件就是在这个混合所有制企业里面,必须有公有和非公两部分,只有一个不叫混合。再一个它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但不是唯一的实现形式,该国有独资的还国有独资,更多的是民营独资,更多的是民营的社会化,包括和外资的合作。
上市公司是不是混合所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也是大家讨论较多的问题。李毅中认为,在股份制企业里面,上市公司是少数,非上市是多数,从我们资本市场的容量来说,也是肯定不够的。国内的A股上市搞了这么多年,现在总的数量还不到3000家,市值24万亿元,而净资产一般来说是一半,这个资产占全国的国有资产包括中央企业,包括地方国有企业比例很少,而且再搞也不可能全部上市。另一方面,已经上市的现在混合程度也很低。所以,混合的程度很不够。
发展混合所有制,国企和民企都有哪些顾虑?有的国企认为自己发展得很好,没必要搞混合所有制;有的担心被扣上“国资流失”的帽子。有的民企认为,发展混合所有制怕自己参与进去没有话语权,搞不好会被吃掉。在视察团看来,这些认识,有的是因为片面吸取过去教训而造成的,有的是对中央精神理解不到位导致的。应当认识到,只要程序规范、依法操作、措施得当,发展混合所有制无论对国企还是民企都有好处。杨凯生委员觉得,出现一批混合所有制企业,对国有资本民营资本来说是一个共赢的事情。从国有资本来说,有限的公共投资已经无法满足现有的国有企业发展,也没有必要对新的建设需求去全覆盖,摊子过大,带来的结果就是力不从心。国有资本扩大再生产,必须要有新的资金来源,而资本注入现在难度很大,在这样的情况下,更多资本的投入,对可持续发展是有意义的,简单地再去追求一定全资、一定控股这个必要性是不大的;对民营资本拥有者来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下决心很大,你现在进不进,决定投资不投资,长期持有和短期持有都是具有自主权的。很多民营资本把钱给别人管不放心,一定要有自己的话语权,这个话可以理解,但在杨凯生委员看来,所谓的话语权获得,既和股权有一定的关系,同时与双方的合作意愿、合作的诚意有很大关系,更和这个合作项目是不是能确实给双方带来好处,能实现彼此的发展战略目标,如果缺乏这个基础,再控股也没有意思。
民营资本为什么对参与混合所有制企业要求控股,拥有话语权这么重视和敏感呢?上海复星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郭广昌委员虽然有过参与22家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造的成功经历,但他还是认为,搞混合所有制如果不是让民营相对控股或绝对控股的话,从他的角度来说是没有积极性的。而同样来自上海的全国政协委员段祺华则认为,混合所有制企业一定要民资控股是有问题的,还是应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按照公司法运作。段祺华委员指出,目前我们国家的公司治理结构是法人代表负责制,有监事会,公众公司有独立董事。现在最大的问题是有法律不执行,每次做事情就创造一个新概念,所以我觉得一定要依法,也就是按照公司法的要求,把现有机制搞好。闫冰竹委员进一步延伸说,不管是国有民营或者员工持股,真正按照股权说话,你有多少股,你说多少话,不能说民营企业强大,民营企业就说了算;让股权说话,对资本监管,让市场选人,这才是混合所有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