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党派人士是指没有参加任何党派、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影响的人士,其主体是知识分子。具体到我国,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一般称无党无派的知名人士为社会贤达。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后,专门设立了无党派民主人士界别。
无党派人士是在中国革命的具体历史条件下发展形成的。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一般称无党无派的知名人士为社会贤达。如1946年召开的旧政协会议,就有9位代表是以“社会贤达”的身份出席的。1948年,郭沫若等无党派知名人士在致电毛泽东同志,以响应中共中央“五一”号召的时候,为了与以往的社会贤达相区别,最先使用了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称谓。1949年,新政协会议还专门设立了“无党派民主人士”界别。
由于无党派民主人士是个具有特定含义的历史概念,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后,随着老一代无党派民主人士的减少,新一代无党派人士的出现,形成了多种称谓并存的局面。除了继续沿用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称谓以外,主要有无党派人士、无党派爱国人士、无党派知名人士、无党派代表人士和无党派爱国民主人士等称谓。2000年,中共中央统战部下发的《关于加强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意见》,正式规范了对无党无派人士的称谓,明确对无党无派人士群体称无党派人士,对无党派人士中的代表人物称无党派代表人士。2004年,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协章程修正案,也将无党派民主人士界别改称无党派人士界别。《意见》在此基础上作出进一步明确界定,即“指没有参加任何党派、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影响的人士,其主体是知识分子”。
根据《意见》规定,新世纪新阶段的无党派人士应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一是没有参加任何党派,具有无党派身份。这是无党派人士的首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即并不是只要具备了无党无派身份,就是无党派人士。
二是对社会作出积极贡献,具有一定社会影响。无党派人士所从事的活动具有政治性,在所联系群众中要有影响力和代表性。
三是受过良好教育,具有较高的素质。这是由无党派人士的社会基础决定的。具体地说,无党派人士是以无党无派知识分子为主体的社会群体,主要分布在科学技术、教育、文化艺术、医药卫生、企业、政府机关和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等领域。
四是具有统战工作对象身份。无党派人士不等于无党派群众。广大无党派工农基本群众,尽管他们在统一战线中居基础地位,但从来就不是统战工作对象,当然也就不能称之为统一战线意义上的无党派人士。总之,《意见》对无党派人士作出明确界定,为切实做好无党派人士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为充分发挥无党派人士作用指明了努力方向。
1.世界多国议会设有无党派人士席位。自从资本主义国家出现现代意义上的政党后,就同时出现了无党派人士。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的议会里都设有无党派人士的席位。如在法国国民议会,577名议员中无党派人士占11席,331个参议院议席中无党派人士占7席。在2007年7月的土耳其议会选举中,550个席位中无党派人士占27席。2008年9月白俄罗斯议会下院选举,有263名候选人参加110个议席的角逐,其中82名是政党提名候选人,其余均为无党派人士。可见,无党派人士在许多国家都是一定阶级或阶层的利益代表,成为一支重要的政治力量。 2.我国无党派人士在不同历史时期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我国的无党派人士群体是19世纪初伴随政党的产生而出现的。[2] 李鼎铭
他们以无党派人士这一特殊的政治身份,在各自的领域团结、影响着一大批无党派人士。特别是在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今天,他们因其突出的知识背景和专业成就,对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他们积极参政议政,影响力扩展到更大的社会层面,在他们所联系的群众中具有崇高威望和广泛的代表性。
无论是在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还是建国以来不同的历史时期,无党派人士与中国共产党长期合作,他们所从事的活动体现出鲜明的政治性。
1.无党派民主人士是一个“政治称号”。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无党无派的知名人士一般被称为社会贤达。1946年1月旧政治协商会议召开,郭沫若、莫德惠等九人就是以“社会贤达”的身份出席会议的。全面内战爆发后,在是否参加由国民党一党包办的国民大会问题上,“社会贤达”发生了分化。1948年4月30日,中国共产党发出《纪念“五一”劳动节口号》,号召“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这一主张得到包括无党派民主人士在内的全国各界人民的拥护。为了与以往的“社会贤达”相区别,郭沫若与各民主党派领导人在香港联名通电响应“五一”号召时,正式使用了无党派的称谓。积极响应中国共产党的号召,广泛开展新政协运动,这表明无党派民主人士和民主党派自觉选择中国共产党的政治领导,并从此走上了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道路。弃“社会贤达”一词不用,而改用“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称谓,这本身也表明了一种政治态度和立场。中央统战部1951年6月16日在复西北局统战部的函中指出:“‘民主人士’是对参加人民民主运动的某些党外人士(包括有党派和无党派)的一种政治称号。”对于无党派民主人士的活动,周恩来也曾经指出,这一部分人士“是长期参加民主政治活动的,参加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斗争的。在阶级斗争的社会里,不管是哪一个社会,总是大部分人反对一小部分反动派。这种反对反动派的一大群人的活动也就是政治活动”。
2.积极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发挥了重要政治作用。在社会主义革命、建设以及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新的历史时期,广大无党派人士同民主党派一样,围绕国家的中心任务,积极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为我国经济的发展把脉开方。他们积极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比如,无党派民主人士张奚若提出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新中国的国号;徐悲鸿建议以《义勇军进行曲》代国歌;吴耀宗等率先在基督教界发起“三自”爱国运动;马寅初早在50年代就提出计划生育、控制人口的建议;无党派民主人士与各民主党派一起向中共中央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学院的建议并被采纳,使之成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等等。
就无党派人士群体而言,它并不像政党那样有系统的组织机构和严密的组织纪律,也没有明确的政治纲领,因而并不是一个政治组织。这一点有多方面的原因。 首先是历史形成的。从历史上看,在抗日战争时期,各界人士从事的民主运动受到国民党反动派的严重压迫,如果要形成一个政党或政治组织,要办理许多手续,会经历许多挫折,是十分困难的。因此,在国民党统治区,很多仁人志士只能以个人身份从事政治活动,单枪匹马,孤军奋斗,和国民党反动派进行多种形式的斗争。如郭沫若、马寅初、李达、符定一、吴耀宗等等。新中国建立后乃至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与中国共产党一路走来的无党派民主人士,与中国共产党一道前进,一道经受考验,在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不少人仍然保留了历史形成的无党派民主人士这一政治身份,并没有加入党派或组建新的政党。
其次是巩固统一战线、维护多党合作格局的需要。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参加过民主革命斗争的老一代无党派民主人士陆续谢世,并逐渐退出历史舞台。但无党派人士的队伍并没有萎缩,具有无党派身份的各方面杰出人才不断涌现。无党派人士群体的保留与稳定固然与一部分知识分子传统的不愿过问政治,不愿受党派约束等心态有关,但更与我们党的统一战线政策乃至多党合作的制度设计有关。早在1941年11月6日,毛泽 东就在《在陕甘宁边区参议会的演说》中指出:“共产党的这个同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的原则,是固定不移的,是永远不变的。只要社会上还有党存在,加入党的人总是少数,党外的人总是多数,所以党员总是要和党外的人合作。”时至今日,胡 锦涛仍然强调,“只要中国共产党存在,各民主党派存在,无党派人士就客观存在。……充分发挥无党派人士的作用,对于我们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祖国完全统一大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为了建立更加广泛的统一战线,为了使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更具包容性,更富有生命力,我们党长期坚持有意识地把一部分优秀人士留在党外,着力培养了一支优秀的无党派人士队伍。
综上所述,可见无党派人士部分具备了现代政党的特征,因此是一个没有党派组织但有党派性的特殊群体。正如1949年6月19日周恩来在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闭幕式上指出的那样:“无党派民主人士,是在中国革命的具体历史条件下发展形成的。他们在形式上没有结成党派,但实质上是有党派性的。”“正确地写出来应该是:没有党派组织的有党派性的民 主人士。” [4]
正确认识无党派人士的党派性,有助于我们深刻领会无党派人士的内涵,有助于全面、完整地理解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
1.深刻领会无党派人士概念的内涵。2000年中央统战部《关于加强新时期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意见》指出,新时期无党派人士的基本条件是: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和代表性、有较强的参政议政愿望和能力以及具有无党无派身份。2005年,中共中央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首次对无党派人士作了界定,指出:“无党派人士是指没有参加任何党派、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影响的人士,其主体是知识分子。” 从无党派人士的党派性出发,我们发现上述对于无党派人士内涵的规范还是有斟酌余地的。2000年的“基本条件”强调了无党派人士的“代表性”和“政治性”(有较强的参政议政愿望和能力),突出了无党派人士的党派性,而2005年的“界定”则比较含糊。“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影响”应该是对无党派人士在专业领域的代表性的要求,如此,再加上“其主体是知识分子”,我们是否可以理解为是指“党外高级知识分子”呢?但这一界定并没有政治性的要求,实际上等于是在无党派人士和党外高级知识分子之间划上了等号,换言之,两者基本上指的是同一类人。 事实上,无党派人士与党外高级知识分子应该是有较大区别的。无党派人士的称谓侧重的是该群体的党派性,其影响主要在政治领域,无党派人士的参政是多党合作制度内的参政,其参政的基本点是“一个参加,三个参与”(即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这些都与党外知识分子有很大的不同。此外,两者的外延大小也不相同。从无党派人士的党派性出发,两者应该是一种包含关系,无党派人士应该是党外高级知识分子中有政治参与意愿的那一部分人。 邓 小平指出:“统一战线的对象,清楚得很,顾名思义,是把一切能够联合的都联合起来,范围以宽为宜,宽有利,不是窄有利。”从大团结、大联合的角度出发,扩大无党派人士的范围乃至扩大到党外高级知识分子等同于无党派人士都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对无党派人士的界定是否应该考虑对象的政治意愿和态度呢?无论是有组织的政党,还是没有组织的无党派人士,他们都是一定阶级、阶层的政治代表。统一战线意义上的无党派人士是一个有特定含义的政治概念,所谓“无党派”是与“有党派”相对应的一种表现形式。因此,对无党派人士的界定是否相应地也应该强调其政治属性呢?是否应该增加“有政治参与意愿” (对无党派代表人士则应要求“积极参政议政”)这样的内涵呢?此外,从可能性出发,如果统战部门要做所有党外知识分子的工作,仅靠现有的人员配备和力量是力不从心的,反过来可能还会影响到代表人士的工作。因此,本文倾向于给无党派人士作如下的界定,无党派人士是指没有参加任何党派、有政治参与意愿或参政议政热情(强调政治性,但不强求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影响(强调代表性)的人士,其主体是知识分子。至于无党派人士的具体范围,可以参照2007年中央统战部《关于“无党派人士”政治面貌规范使用的意见(试行)》来掌握。无党派人士群体称为无党派人士,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人士称为无党派代表人士。 根据2000年中央统战部《关于加强新时期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意见》,“统战部重点是做无党派代表人士的工作”。 2.全面、完整地理解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正确认识无党派人士的党派性,也有助于我们更加全面、完整地理解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贾庆林参加政协无党派人士界委员小组讨论
我国政党制度的显著特征是:共产党领导,共产党、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合作;共产党执政,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因此,无论在理论研究还是实际工作中,都要克服目前存在的特别是在基层统战工作中存在的“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既要重视民主党派的工作,也要重视无党派人士的工作;既要重视民主党派工作的研究,也要重视无党派人士工作的研究。对多党合作制度应做全面而不是片面、完整而不是局部的理解、认识、贯彻和落实。[5]
正确认识无党派人士的党派性,有助于我们准确把握无党派人士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特点,从而增强无党派人士工作的针对性
1.无党派人士工作的重点。代表人物在所联系的群众中的作用,首先体现为政治导向作用。既然无党派人士是一个政治概念,无党派人士具有党派性,那么我们开展无党派人士工作的重点自然也应该放在政治性上来。具体而言,就是应该重视无党派人士的综合素质特别是政治素质,重视对无党派人士的政治引导,扩大无党派人士有序的政治参与,提高无党派人士的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和民主监督能力。从另一角度来看,无党派人士中许多是受过良好教育,具有一定造诣的专家学者,他们中的多数人所欠缺的主要还是政治参与方面的经历和锻炼。因此,重视政治素质的提高应该是无党派人士的工作重点和主要着力点。
2.无党派人士工作的难点。无党派人士和民主党派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主体。但民主党派成员的成长除了中共的政治引导外,还有其各级组织的自身建设,而无党派人士的成长则缺少相应的组织机构,缺少成长的台阶,这给我们开展无党派人士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处。当前,各级统战部门是无党派人士工作的唯一牵头部门和主要工作部门,在“自身建设的组织环境”缺失的情况下,如何为无党派人士搭建不同层级、各具特色的成长台阶,是当前无党派人士工作理论研究和实践当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也是无党派人士工作的难点。
3.无党派人士工作的特点。当然,换一个角度来看,无党派人士工作的难点实际上也是无党派人士工作的一个特点。形式上没有结成党派,这是无党派人士与中共和各民主党派的主要区别和显著特征。这一显著特征使无党派人士既置身于普通群众之中,又超脱于党派利益之外,在很多复杂的局势下通常能起到政党和社会团体所起不到的独特作用。另一方面,将我们党同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纳入多党合作的范围表明,在我国即使不组建新的政党,即使不加入任何党派,作为一个无党无派人士,同样可以参加国家的政治生活,同样可以反映无党派人士群体的利益和愿望,同样可以发挥自己的优势和作用。因此,我们要理解、尊重、保持无党派人士“群而不党”的特点和特色,甚至可以说是优势,最大程度地体现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包容性,使之焕发出更加强大的生命力。要通过灵活、宽松、动态的管理方式加强无党派人士队伍建设,不能用民主党派工作的方法来从事无党派人士的工作,也不能为了给无党派人士的成长搭建平台而“矫枉过正”,使无党派人士组织化和党派化。[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