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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的实施意见

发布者:统战部发布时间:2009-04-20浏览次数:4134

南审党委统发〔2009〕2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贯彻落实全国第20次统战工作会议精神,紧密围绕和服务于我校“推进科学发展,建设特色名校”的内涵建设要求,扎实推进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进程,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基本规范>的通知》(苏委教统[2006]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的制度建设提出以下具体意见。

 一、充分认识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的重要性

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是统一战线工作的优良传统,是统一战线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经验之一,是党的群众路线在统一战线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也是新世纪新阶段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基本保证。学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推进科学发展、建设特色名校的高度,充分认识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完善制度,扎实推进,力求联系交友工作的实效。

二、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的基本原则和内容

(一)联系交友工作的基本原则

1、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党员领导干部要真诚热情,主动建立与党外同志相互信任、坦诚相见的亲密关系。

2、坚持“政治上一视同仁,工作上放手使用,生活上关心照顾”政策要求,积极营造良好的交友氛围。坚持联系交流话题的现实性和广泛性,可以是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亦可是个人的工作、思想和生活以及社会的热点、难点等等。

3、坚持“求同存异”的工作原则,不断增强与党外同志的共识。联系交友中,党员领导干部对党外同志的逆耳之言,要充分理解他们的善意,虚心接受,真诚感谢。对不够正确的意见和建议要耐心倾听,正确引导,使党外同志在关键时刻和重大事件上与党和政府同心同德。

(二)联系交友的主要内容

1、了解和掌握联系对象的思想情况,针对他们普遍关心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交换看法,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2、听取联系对象对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了解联系对象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帮助他们反映和解决遇到的问题、困难。

三、校、院(系)两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交友的范围

校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交友的对象主要是:党外市级以上的参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外中层干部(部分);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主委;较有影响的党外代表人士等。

各二级学院(系)、各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联系交友的对象包括:本部门的非校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的各级党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外中层干部;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知识分子的代表;列为部门重点培养对象的党外中青年代表等。

四、贯彻落实联系交友的主要措施

1、建立、确定联系交友名单。校级党员领导干部和院(系)、部门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分别建立联系交友名单,报党委统战部备案。交友名单应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作出适当调整。每年年底,结合工作总结和新一年的工作安排,党委统战部和各党总支要分别对校、院两级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同志的联系交友名单作一次梳理和认定。

2、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对所联系的党外同志,每年联系、谈心至少一次,视需要可随时进行联系交谈。重要节日和遇有特殊情况也可登门走访。

3、建立联系交友的考核制度。实行党员领导干部联系交友的情况登记(登记表见附件),定期汇集。要把党员领导干部联系交友的情况列入校、院两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议题,纳入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党外代表同志在关键时刻和重大事件上的表现,作为检验党员领导干部联系交友成效的重要标准。

4、建立联系交友的信息反馈制度。校、院二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将党外同志的思想动态以及他们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同级党政班子报告,必要时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对党外同志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的处理情况和结果予以必要回馈。

5、围绕学校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工作的开展,党委统战部和各二级党组织应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做好对校、院两级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同志的联系交友情况督查了解和调研服务等具体工作。